山西晋凯律师事务所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部门规章 >> 内容

未成年人触犯抢劫、绑架、非法拘禁三刑律

时间:2011-12-9 16:51:23 点击:

律师成功参与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阶段

山西晋凯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丽宏

短短70天之内,李某某、马某某(未成年人)等18人,在吕梁市的柳林、离石、临县、方山、岚县、兴县六县境内跨县疯狂作案,涉嫌抢劫19次、绑架1次、非法拘禁1次,在兴县产生不小的影响。兴县公安局侦破此案,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我作为马某某的辩护律师参与了该案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为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依法量刑起了一定的作用。

基本案情

2009年3 一流信息监控拦截系统









彩吣辏=鸸�55000元。

案例评析

在本案侦查阶段我作为马某某的聘请律师在兴县看守所会见了马某某,兴县公安局的工作人员也在场,在与马某某的谈话中,我得知马某某被抓获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另外几个犯罪嫌疑人,我意识到马某某有立功表现,便着手调查此事,有关侦查人员说确实如此,为了找领导做书面证明,我几次专程到兴县,功夫不负有心人,兴县公安局做了一《情况说明》,我把此《情况说明》提交给公诉机关,又经过核实,吕梁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认定马某某有立功表现。

另,兴县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没有认定马某某为未成年人,我发现此情节后,向公诉机关反映,吕梁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认定马某某为未成年人。

一审开庭时,我作为马某某的辩护人参与庭审,其中有一个重要的辩护观点是马某某应认定为重大立功,可惜一审法院没有采纳。 一审法院对抢劫次数的认定完全采纳控方意见,我认为证据不充分,一审法院没有查清事实。

.                                                               

我作为未成年人马某某等人抢劫、绑架、非法拘禁案的辩护律师,在侦查、审查、审判三个阶段都参与,有不小的成功,获得了不少办案经验,也真正体会了办理刑事案件的艰辛:不仅需要各种知识,还需应对方方面面的关系,做到随机应变,处压不惊。我深感律师责任重大,作用重大。

2010年8月23日


 来源:网络
  • 山西晋凯律师事务所(www.sx-jk.com) © 2016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八一街今音大厦(军分区对面)
    电话:0358-2250079 2250078 传真:0358-2250079
    邮编:03300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