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最有说服力,也最能发人深思。最近,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颠覆国家政权犯罪案件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引起广泛关注。随着案情陆续披露,这一系列案件背后的深层内幕暴露在法治阳光之下。
法庭审理查明,几个被告人通过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炒作热点案事件、攻击国家司法体制、利用舆论煽动仇视国家政权、参加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的聚会活动等方式,实施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妄图实施所谓“推墙运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国是法治国家,宪法和法律是任何人都不可逾越的底线。宪法是根本大法,我国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国家的政体、国体以及四项基本原则等内容,宪法第一条就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最根本的法治底线。刑法第105条等法律条文对颠覆国家政权罪有明确的定义和量刑标准。一些人甘当fanhua势力的马前卒,实施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犯罪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已经触犯法律。任何一个法治的国家,都不会放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惩处,就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彰显了党和政府厉行法治的坚定决心。国家政权不容挑战,国家安全不容破坏,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也不会麻痹大意,该出手就要出手,该亮剑就要亮剑。
连日来,随着系列案件的公开审理,不仅彰显了中国司法的自信和定力,对广大公民来说也是很好的法治教育课。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在微博空间,许多网友发言:“一定要警惕身边的‘推墙’活动,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和平安宁、幸福生活付诸东流。”这道出了人们共同的心声。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稳中向好,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中国人民为实现中国梦勠力奋斗,广大人民对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向心力不断增强,在实践中不断彰显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人心向党、人心思稳、人心求进,这是不可撼动的社会共识。极少数人搞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企图损害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必然不得人心,为国家法治所不容。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推进法治建设、实现长治久安,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不论什么群体、组织或个人,也不论什么职业和身份,都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也是社会文明与理性的守护者。被告人在法庭上承认,他们参与炒作热点事件,根本不管有没有真相,就是通过炒作攻击、抹黑社会主义制度。很多案例告诉我们,一些新闻事件、社会问题往往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只有沿着法治轨道,用理性态度、冷静分析去思考,防止被情绪牵着走、被盲从带着走,才能明辨是非、看清真相,避免被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所蛊惑、裹挟、利用。只有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才能以平和心态、积极作为,真正破解问题和矛盾,不断推动社会发展进步。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强民富的重要基石。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让法治信仰蓬勃生长,让法律制度彰显效力,我们就能汇聚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力量,守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福祉,建设一个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法治中国。